首页>帮助中心
公积金骗提骗贷的常见手段有哪些?当前的防控措施存在哪些不足?
时间:2026-01-09 15:54
公积金骗提骗贷常见手段及防控措施不足分析

一、公积金骗提骗贷的常见手段

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多通过虚构事实、伪造材料或串通违规操作实现,具体可分为骗提和骗贷两大类别,各类别下又包含多种典型手段,部分手段已形成“黑色产业链”,严重扰乱公积金管理秩序。

(一)骗提的常见手段

骗提是指违反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,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,核心是通过虚假材料或虚构提取条件规避监管,常见方式包括:

1. 身份与关系材料造假:伪造身份信息、户籍关系、婚姻状况证明(如虚假结婚证、离婚证)、家庭成员及亲属关系证明等,利用虚假身份关联获取提取资格。

2. 住房消费行为与材料造假:这是最主流的骗提手段,包括伪造购房合同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明;虚构二手房交易,通过同一套房短期内频繁交易、提供虚假买卖合同等方式串通骗提;伪造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契税完税证明等票据,掩盖无真实住房消费的事实。此外,还存在伪造危房鉴定书、房屋大修证明等,以房屋维修名义骗提公积金的情况。

3. 贷款相关材料造假: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场景中,伪造贷款合同、还款流水、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,虚构还贷事实,违规提取资金。此类情况在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中尤为突出,部分缴存职工与黑中介勾结,通过造假材料骗取异地提取资格。

4. 其他特殊情形造假:利用虚假的医疗费用发票、医院疾病诊断证明、重大灾害证明、户籍注销证明等,以重大疾病、灾害损失等特殊提取条件骗提;或虚构与单位解除/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,违规提前提取封存账户内的公积金。

5. 黑中介协同操作:缴存职工与非法中介联手,由中介负责伪造全套材料、代办骗提流程,并收取提取金额10-20的高额“手续费”。中介通过批量操作、熟悉监管漏洞等方式,形成规模化骗提产业链,甚至在微信、抖音等平台散布“代提公积金”违规广告诱导缴存职工参与。

(二)骗贷的常见手段

骗贷是指违反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,以欺骗手段申请或取得公积金贷款、违规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或提高贷款额度的行为,核心是通过虚假信息虚构还款能力或购房需求,常见方式包括:

1. 婚姻与房产信息造假:伪造婚姻证明材料(如虚假未婚证明、结婚证)改变家庭购房套数认定,违规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;虚构房产信息,使用伪造的不动产权证、购房合同和票据,骗取贷款资格。

2. 还款能力证明造假:伪造工资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等材料,虚增个人或家庭收入,以满足贷款额度审批要求;部分情况下还会通过虚假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,规避异地贷款限制条件。

3. 贷款用途与估值造假:通过虚高房产评估价格、提供虚假税务发票等方式,提高贷款申请额度;或在贷后恶意停缴、降低公积金缴存标准,违背贷款发放的缴存要求。

4. 串通违规操作:与开发商、银行工作人员或公积金经办人员串通,隐瞒真实购房意图(如炒房),违规获取公积金贷款;或通过重复抵押同一房产、虚假备案等方式,套取多笔贷款。

二、当前公积金骗提骗贷防控措施的不足

尽管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建立多项防控机制,如信息共享、三级审批、失信惩戒等,但从实践情况来看,仍存在诸多监管漏洞,难以全面遏制骗提骗贷行为,具体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

(一)政务数据共享不充分,跨区域核查存在壁垒

当前公积金管理系统与公安、民政、不动产登记、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落地,部分地区仅能实现本地信息核查,异地数据获取困难。例如,对于异地购房提取、异地贷款申请,公积金中心难以直接核实异地房产交易、婚姻登记、纳税等信息的真实性,只能通过函询、协查等传统方式核实,效率低下且易出现核查盲区,给虚假材料造假留下空间。即使部分地区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开展跨地协查,也存在协查响应不及时、信息反馈不完整等问题,无法形成实时监管闭环。

(二)审核机制存在短板,人工干预与技术防控不足并存

一方面,部分地区公积金业务审核流程存在漏洞,虽设置了初审、复核、稽核等岗位,但岗位制约机制不健全,存在审批权限过于集中、定期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,甚至出现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与外部人员串通违规审批的情况。另一方面,技术防控手段滞后,对线上业务的机控能力不足,如部分地区线上二手房提取功能未有效识别“频繁交易”“小套房骗提”等异常情形,需暂停线上业务转为线下办理;大数据分析、智能预警等技术的应用范围有限,难以精准识别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、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异常交易信号。此外,对材料真伪的鉴别过度依赖人工,缺乏自动化核验工具,难以应对专业中介的精细化造假。

(三)违规行为追缴与惩戒力度不足,震慑效应有限

在资金追缴方面,公积金管理中心缺乏强有力的追缴手段,对逾期未退回骗提资金的人员,难以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;部分工作人员存在畏难情绪,导致追缴工作推进缓慢,成为“老大难”问题。在惩戒措施方面,虽建立了失信“黑名单”制度,但惩戒范围较窄,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不到位,对骗提骗贷人员的限制多集中在公积金业务领域,未充分联动金融、市场监管、就业等领域实施跨部门惩戒;对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的通报机制执行不严格,对民营企业职工的惩戒缺乏有效抓手。同时,对黑中介等违规组织的打击力度不足,存在线索移交不及时、查处周期长等问题,难以彻底铲除“黑色产业链”。

(四)内控管理与风险防控意识薄弱

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控机制不健全,未全面排查梳理业务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,或虽排查出风险点但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;稽核审计部门的职能发挥不充分,监督检查方式单一,多以普遍检查为主,缺乏对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的精准核查,难以及时发现隐性违规问题。此外,工作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,对最新骗提骗贷手段的识别能力不足,且廉政教育形式单一,多以会议、文件传达为主,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,未能形成有效震慑。

(五)线上业务监管滞后于服务创新

随着“放管服”改革推进,公积金线上业务范围不断扩大,但线上监管能力未同步提升。部分地区线上业务审核流程简化过度,缺乏有效的机控措施和抽样稽核机制,导致线上成为骗提骗贷的高发领域;对线上业务的账户授权管理不严格,存在密码泄露、身份冒用等风险;同时,线上虚假信息的识别难度更大,传统审核手段难以适应线上业务的即时性、隐蔽性特点,监管漏洞较为明显。
,
来源:水利英才网